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6篇)
篇一: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委、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员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委统一领导、政齐抓共管、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委宣传兼任。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和上级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
各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员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
中心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活动及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员,严肃追究纪责任并通报,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委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和上级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
中心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按照管理权限,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委、备案。
1/2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委、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和上级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员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章、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心委、机关、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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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单位意识形态制度细则
单位意识形态制度是指组织、单位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立场、原则和规定。以下是单位意识形态制度的一些细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单位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力支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决策和中央精神。
2.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要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文化观。
3.加强政治教育:单位要开展定期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认识。
4.严禁宗教活动和迷信信仰:单位要严禁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和迷信信仰,维护国家的世俗性原则。
5.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单位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员工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自信。
6.坚决抵制有害思想和文化:单位要坚决抵制一切有害思想和文化,包括渲染暴力、淫秽、迷信等不良现象。
7.维护单位形象和名誉:单位要注重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与单位形象不符的言行和活动。
8.鼓励员工参与公益事业:单位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以上是单位意识形态制度的一些细则,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各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具体规定和操作。
篇三: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单位意识形态制度细则
单位意识形态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单位的统一思想、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确保单位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制定的一套详细制度和规定。以下是单位意识形态制度的一些细则示例:
1.单位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团结稳定,实现单位的发展目标。
2.统一思想的要求:所有单位成员要求具备明确的政治立场,认同单位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遵循集体决策,不得违背单位的意志。
3.宣传教育工作:单位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的思想教育,增强单位成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
4.言论自由与约束:单位成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言论应遵守法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不能损害单位利益、破坏单位团结,不得散布违法谣言和有害信息。
5.反极端思想和宗教活动:单位主动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坚决抵制极端思想和宗教势力的渗透,提高单位成员的思想警惕性。
6.政治纪律和道德要求:单位成员应遵守党的纪律和法纪,严格遵守单位的行为规范,不得参与违法乱纪活动,不得以个人利益谋取单位资源和机会。
7.审查和监督机制:单位应建立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对单位成员的思想言行进行监督和纠正,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影响单位稳定的问题和矛盾。
8.奖惩机制:单位对意识形态制度的遵守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和惩处。
以上是单位意识形态制度的一些细则,不同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篇四: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引言:
意识形态是指一定社会范围内所共有的与该社会的存在紧密相连的,与人的实际行动密切相关的关于社会存在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看法和固定观念。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旨在引导和管理公众的意识形态,以建设一个强大、稳定、有秩序的社会。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责任机构的完善
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媒体机构等各方力量的责任体系。政府部门将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也将积极参与,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和舆论支持。
2.提高专业能力
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加强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建立专业的培训机制。政府部门将通过专门的培训学习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意识形态引导的职责。同时,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也将加强内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信息共享
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这将有助于各方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政府部门将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之间的沟通,共享最新的政策文件和信息,及时解答各方的疑问和困扰。
4.制定目标和指标
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指标,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任务。政府部门将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发展的方向,制定相应的意识形态目标和指标,指导各方的工作。同时,社会组织和媒体机构也将根据目标和指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实现目标贡献力量。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加强舆论引导
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舆论引导的管理。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媒体机构和社交媒体平台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媒体传播正能量,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同时,政府部门还将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
2.提高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
在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的管理。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媒体报道和社交媒体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信息,维护社会的信息安全。同时,媒体机构和社交媒体平台也将加强自律,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
3.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
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重点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政府部门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生产和传播优秀的文化产品。同时,媒体机构也将积极推动优秀的文化产品,为公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文化服务。
4.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引导
在2024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引导。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宗教、思想、教育等领域的管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同时,政府部门还将加强对各类组织和个人的引导,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结论:
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以引导和管理公众的意识形态,建设一个强大、稳定、有秩序的社会。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加强责任机构的完善、提高专业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制定目标和指标等方面的工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以及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和引导等方面的工作。这些举措将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篇五: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单位意识形态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单位意识形态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秩序,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目的单位意识形态规章制度的核心目的是统一单位员工的思想观念,提高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塑造单位良好的组织氛围,促进单位事业的长足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统一和集中。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民主,服从集中,统一行动。
3.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防范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
4.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的思想变化和需求,促进员工全面发展。
四、内容
1.对员工的思想引导和教育
(1)员工应始终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
(2)单位应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员工的政治意识和思想认同。
(3)员工在言行举止上要符合党的要求,维护单位的荣誉和形象。
2.关于单位文化建设
(1)单位应建立起适合自身特点的文化体系,形成明确的文化理念、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2)单位应注重文化传承,弘扬企业精神,激发员工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3)单位应重视文化交流和传播,加强内外部文化交流,提升单位的文化影响力。
3.对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
(1)员工应恪守职业操守,诚信待人,勤勉敬业,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员工应加强职业规范培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
(3)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鼓励先进,惩治不良行为。
4.关于员工的日常管理
(1)单位应规范员工日常行为,提倡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习惯。
(2)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作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3)单位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五、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意识形态建设。
(1)单位应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宣传活动。
(2)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员工思想认同度。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保障规章制度的实施。
(1)单位应建立监督机制,对员工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3.加强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1)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
(2)单位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4.健全考核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1)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成果能够得到公平评价。
(2)单位应营造公平竞争的工作环境,鼓励员工勇于创新,争做先进。
六、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违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障单位意识形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单位意识形态规章制度全文,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和谐、进步的工作环境。
制定单位:XXX单位
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版权所有,未经单位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篇六: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1、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2、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3、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4、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5、新闻发布会制度6、新闻宣扬审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局党组密切配合县委宣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调和、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1.局党组建立健全平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内干部职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进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换活动、学术交换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周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保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上网应当遵照法规,遵照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展开健康的网上活动。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态,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对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4.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分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5.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装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装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漏。
6.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言论,要敢抓敢管、勇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谎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7.不得进行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利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利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制止的其他活动的。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宣扬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交通运输热门问题,各股室应配合综合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情势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交通运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综合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交通运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调和媒体的采访要求;各股室1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局领导或向导约稿,由综合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局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综合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局有关股室,由综合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扬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5.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干股室应根据工作安排,主动协助综合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大众。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局干部职工1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新闻发布会制度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牢牢围绕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交通运输重大工作的履
行情况和获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望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曲解报导的影响,构成交通运输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介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履行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交通运输工作所产生的误解和曲解和谎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谎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背事实,不得泄漏交通运输局机密。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综合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交通运输安全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综合办和各股室共同组织实行。
5.发布新闻通稿。交通运输工作动态信息,由交通运输局综合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情势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局领导或相干股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新闻宣扬审查制度1.为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新闻宣扬工作管理,掌控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扬的平衡,使新闻宣扬更好地为交通运输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宏扬正气、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1般性舆论监督报导的采访安排由局宣扬工作分管领导审签。触及重大事项和敏
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导,必须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记者采写的触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发重大影响的新闻报导,要报请综合办把关,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宣扬报导要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导依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履行保密规定。要遵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导中泄密。对是不是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导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扬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扬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扬报导,公道适度地展开舆论监督,牢牢掌控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交通运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导,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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