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绩效评估及提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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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梳~2014~2016年青海省财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要做法和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并运用广义模糊综合评估模型,认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绩效为“良”,财政政策的绩效明显优于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要进一步发挥财政、税收和金融各自的重要功能,也要健全协同机制,发挥整体效能。
〔关键词〕财政 税收 金融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2.7;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8)04—0009—12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最早由李克强总理于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他强调要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势态。2015年6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正式出台,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财税政策、搞活金融市场、扩大创业投资、发展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创新平台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财税金融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目前,全国各地以财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探索实践风起云涌。例如:北京市海淀区通过深化金融创新,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上海市通过营造科技金融服务环境、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设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为“双创”保驾护航;杭州未来科技城通过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持;沈阳市浑南区把科技金融作为打造浑南创客品牌的三大体系之一,通过设立政府扶持资金、组织成立科技金融产业联盟、打造创业投资平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打造优质金融软环境,完善双创投融资体系等。与此同时,各地在自上而下层层开展财税金融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基础上,强调对传统评估方式的革新,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青海等西部地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践进展与绩效评估也亟待关注。
一、青海省财税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践进展
1.财政支持方面
(1)培育创业创新各类市场主体。据统计,2014~2016年全省各类创业人员达2.44万人,带动就业4.08万人。其中,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达1435人,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青海省累计安排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2.1亿元,落实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资金,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城镇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全省累计安排财政资金1.2亿元,支持小微企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开展科技创新。全省制定并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及相关政策措施,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先后启动实施社会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残疾人康复、学前教育等10余项政府购买项目,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发展。
(2)支持创业创新孵化载体建设。青海省持续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整合相关创业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众创空间和大学创业园,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据统计,2014~2016年全省累计安排财政资金0.65亿元,对认定和评优的18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給予奖补。其中,西宁市积极落实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资金,2014年全市拨付财政资金6000万元,在市级及所辖四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2015年拨付创业扶持资金1204万元,用于改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2016年拨付135.93万元对进入孵化基地和创业一条街的“双创”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对未进入孵化基地的初次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3)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全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融资平台,为有效缓解城乡创新创业者融资难问题提供支撑。全省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个人或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并适当放宽贴息范围,对超出中央财政负担的贷款贴息,由省、市(州)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2015年,青海省还探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每年从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大学生利用自主研发或由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技术进行创业创新活动。
2.税收支持方面
(1)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目前,全省税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主要向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倾斜,以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优惠为重点。据统计,2014~2016年34户(次)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999万元;48户(次)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91491万元;3户(次)企业落实技术转让所得减免485万元;193户(次)企业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金额733万元。此外,同期共有6660户次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2873万元,18万余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1.78亿元,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和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2)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全省积极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1项,对仅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出移动办税措施,探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为创业创新企业“松绑”。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打破空间和区域限制,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充分挖掘纳税信用资源,配合推出“税易贷”等5款“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新型融资平台,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截至2016年12月,通过税银合作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7.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