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者内心表现和外表现 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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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者的内心表现和外在表现
演员必须准确领悟编导意图的理解、 对舞蹈风格的把握和内在感知力等方面。
1、 对演员接触到一个新作时, 便道首先提及的是作品所包含的意义和结构。
演员必须准确领悟编导的意图。
演员对作品的理解, 越深入, 到位, 作品成为成功的几率才越大。
2、 对舞蹈风格的掌握。
具体而言, 首先是要把握特定舞蹈的基本体态和基本动律。
这是民族舞蹈独特神韵的体现。
例如:
傣族的孔雀舞。
其风格主要表现为:
身、 手、 腿的“三道弯”。
3.如何用心领悟舞蹈对于舞者而言, 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良好的内心感受力。
自己的身心全部融入角色, 充分体验角色, 形成良好的艺术情感和自我想象, 才能产生良好的舞蹈感觉。
同时也需要演员具备必需的文化底蕴、 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调。
这也是演员与表演家的差别所在——不是肢体在跳舞, 而是心灵在舞蹈。
1、 训练有素的身体与对舞台空间的掌握能力。
这其中包括演员的基本功、 舞台经验和舞感。
基本功是一个职业舞者最基本的要求, 需要每个从事舞蹈的人才付出长期艰辛的劳动才能收获。
而舞台经验则需要演员在课堂之外更多地把表演投入到舞台, 在面对观众的表演实践中慢慢积累经验, 达到对舞台空间的特性有细腻、 独特的掌控。
这是衡量一个演员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2、 发挥与表现的能力。
舞蹈演员的表现能力其实就是舞蹈表演的技巧, 它是演员进行表演的手段, 包括眼睛、 面部表情和肢体表现。
这种技能有赖于舞者表演功底的培养以及对舞蹈审美特征的理解与把握, 它是一个演员艺术修养与美感经验的集中体验。
3、 演员的再创造。
心芯说“艺要三分生”, 就是说每次表演要有七分与过去表演相吻合的稳定部分, 又有三分属于新的即兴创作, 这也暗含着舞者要自我超越的意义。
只有不断地再创造才能是作品常演不衰。
4、 舞者对音乐的诠释。
音乐是舞蹈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