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条例心得体会7篇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7篇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的高素质企业领导队伍;
坚持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但当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仍然还存在着有的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不强,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思想“总开关”有时失灵的问题;
有些企业存在重经营、轻党建,党组织的地位虚化、功能弱化,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
有的企业存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差,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不多过问,当“甩手掌柜”,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的问题;
有的企业还存在一些“四风”问题,明面的、显性的“四风”问题得到遏制,但隐性的、变异的“四风”问题还出现,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不听招呼的问题等等,都制约着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在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2
最近一段时间,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自学,也在分工村的党员活动日上和所在村的党员同志们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同进行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形势变化而不断更新发展,2013年12月、2015年10月中共中央两次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8月26日最新修订版公布,从10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员干部的从政指南,结合农业条线工作,我谈一下以下几点感想和心得:
一、农业工作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和重大方针政策,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二、在农业工作中,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坚决不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或者其他关系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坚决不从事营利活动、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财物和服务,坚定执行廉洁纪律规定。
三、在农业工作中,积极作为,认真落实政策扶持、扶贫脱贫等工作事项,重抓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一旦发现绝不姑息,不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分配等事项,督查各村按照规定公开村务,认真遵照群众纪律规定和工作纪律规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我平时的工作也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3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条例》的贯彻执行,必将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任务。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按照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党纪处分条例新规定,结合广铁检察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巩固发展“全面从严”常态化效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提供了保障。《条例》修订体现管党治党进一步“全面”“从严”,把新型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实现了“负面清单”的与时俱进,再次释放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此,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担当、不作为”治理、“八小时外”监管等工作,完善主体全参与、对象全覆盖的内部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良好家风建设。《条例》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察部门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巩固发展纪律作风建设和规范司法取得的明显成效。
二是巩固发展“铁的纪律”习惯化养成。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坚持警示与预防常在,使全体党员干部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要通过在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司法中的贯彻执行,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由组织设置的“紧箍咒”变为自我要求的“安全带”,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全体党员干部要知敬畏,把《条例》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执行党纪要求、《条例》新规上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三是全面加强监察、检务督察、巡察等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纪律作风建设必须永远在路上、毫不松懈。我要把对《条例》的学习领会转化为立足岗位的履职担当,全面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在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从严治检等方面敢于担当作为。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协助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党建带队建促规范;要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教育为先,坚持重在日常,坚持关口前移,坚持严格执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确保队伍令行禁止、司法行为规范,努力营造广铁检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还要对标中央巡视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实现对队伍建设、规范司法、日常管理的监督全覆盖。在已有实践基础上,对检务督察、巡察、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与内容,完善监督方式与手段,探索制定工作标准与程序,强化整改落实与跟踪问效,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发现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4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笔者认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xx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 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这些党内问责方面丰硕的工作成果为制定《条例》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推动问责制度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 “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检查,让履责必尽成为自觉,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5
近期,我按照镇党委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 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务实的大学生村干部。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6
党员干部 牢记“组织担当”的“三字箴言”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有效落实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组织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南平市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抓手,牢记“组织担当”的“三字箴言”,引导组工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效力与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组织支撑。
“严”字当头,强化“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理想信念,让人才聚于党旗之下。在长达一个世纪的光辉历程里,组织严密一直都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有力支撑。自2018年起,南平市便计划用3年时间组织选拔3000名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基层干部队伍,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如今,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南平市各级组织部门及广大组工干部必将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学深悟透《条例》,将《条例》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的不竭动力,推动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朝向正确的目标方向不断前行。
“实”字为先,涵养“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工作作风,将实干种在干部心田。“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当今世界,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南平市的广大组工干部应立足于自身岗位实际,依据《条例》的各项内容不断提升识人用人的业务能力,将学习《条例》与解决南平实际问题、推动南平组织工作真正结合起来,推动提高新时代组织工作质量力行见效。必须发扬敢于攻坚拔寨的斗争精神,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完善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体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着力培养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优秀干部。
“新”字入手,激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创新精神,助科技激起发展脉搏。实现新时代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纷繁复杂的实际情况,南平市各级组工干部更要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培养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势,思考布局组织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全力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实现搞活基层、用活人才、激活发展的多赢效应,切实促进广大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要继续植根基层,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切实把小事做细,把细事做透,通过实现一个个“小目标”,为组织工作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铺垫好坚实的地基。
党史条例心得体会篇7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我更加明白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也要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住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思想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到实处,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二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四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和分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实现两促进、两提高。
推荐访问:党史 心得体会 条例 党的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学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条例和规则写心得 党章条例心得体会 党员条例心得体会 党史党章党规心得体会 党员学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党组工作条例汇编心得体会 党章党史新中国史心得体会
上一篇:党史四史学习心得11篇
下一篇:党史心得体会2021年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