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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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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500字1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供大家参考。

2023《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

《芳华》读后感500字1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

  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

  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芳华》读后感500字2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500字3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

  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阅读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1)

——《芳华》读后感1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3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

  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芳华》读后感4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5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6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7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芳华》读后感8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2)

——《芳华》读后感1000字3篇

《芳华》读后感1000字1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不公*,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读后感1000字2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后感1000字3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愧疚感加自卑感,白夫人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潘蓉的心中,拔不出,拿不掉。同时白夫人毫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他们之间失去了好好交流的机会。话说,当一个人如果无法改变结果,内心是比较容易走上极端的,白夫人如此,潘蓉也是这样,既然你觉得我始终是个二世祖,那我表现出来给你看,坐实了你的想法,你的内心会不会好受一点?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3)

——芳华初中读后感

芳华初中读后感1

  熟读严歌苓的人,对于这本《芳华》一定是会有些失望的,故事一如既往的能读出来还是严歌苓笔下写出来的故事,只是写《芳华》的严歌苓好像比以前变得小家子气了一点,没有了《床畔》中用生命在讲述纯情的魄力,没有了《一个女人的史诗》里从*凡淘出来的菁华与乐章,没有了《扶桑》中那样令人折服的绵实曲腻,也没有了《第九个寡妇》里造物主一样阅世的胸怀。

  故事同样仍是严歌苓的故事,只是笔力有些脱了劲,也因而脱了劲的笔力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凡的故事中激发出可以恒久闪烁的深邃。《芳华》的笔力会给人一种脱了劲的感觉,或许有这样的原因:就是严歌苓在这本小说中冰雪聪明得过了头,她把从前小说中为人称道的小优点、也是从前小说中的调味品,拿在这本书中做了主食,不加节制的放大,放大后的"语言上的幽默不但喧宾夺主了,甚至还将“主”的生命色彩也给荡涤掉了大多,只残留下了些影子,让熟读严歌苓的读者一点也不过瘾。这是小家子气在行文、笔力、语言上的表现。

  还有一点小家子气的感觉是从创作者的叙述情调上来感受到的。以往严歌苓的小说,无论时空跨度是长是短、无论故事是传奇还是*淡、无论人物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都能从严歌苓的叙述情调中读出一种大悲悯、大慈悲的温和。但这本书和她的第一本散文集《非洲手记》一样,都让人觉得这种慈悲与悲悯的温和被大大的收敛起来了,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收敛无疑都会影响到全书的整体格调。

  但无论如何,出自真正的写者严歌苓之手的《芳华》仍是一部较不错的小说,通过跨越四十年的时间和天南海北的空间的叙述,展现出了一代从军服中走出来的少男少女曾经恣意绽放的华年,与对生命最无悔的告白和期待,以及在人生流转中,期待的幻灭、尘世的牵扯、回首的歌哭与最终的洒脱和释怀。在这一切的纠结中呈现出谦卑*凡的生命背后的意义。

  《芳华》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一定要说一下,曼妙的芭蕾舞姿和洁白的一双芭蕾舞鞋必然会会诱使与严歌苓心有灵犀的读者满怀期待这本书中严歌苓对于芭蕾细腻丰厚满是人情味儿的全新解读,就像对扶桑的那件大红绣袍一样,然而书中并没有。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4)

——500字读后感3篇

500字读后感1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5)

——《活法》读后感500字3篇

《活法》读后感500字1

  我所思考的“活法”,也就是我的人生观,立足于做人最基本的伦理观和道德观。我一生着力追求在实践中彻底地贯彻这样的伦理观和道德观。

  近期宣读稻盛先生的《活法》,我被书中的`人生哲学深深的吸引。在《活法》当中,稻盛先生在书中引用了许多*之经典哲学文化,书中的观点及哲理显得简单而又熟悉,简单到常被我们忽视,熟悉到如同浸在骨子里般亲切,然而,我们确忽视了它的存在,现在,我逐渐的明白了些许。

  在100多年前,我们的民族遭受了一次巨大的灾难,因此而落后于其他国家,为了使咱们的民族快速振兴强大,国民选择了一条高速发展的经济之路,此时,我们确忽视了精神文明的建设,把祖宗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不断丢失。

  感谢稻盛先生再一次把它放在了我们的面前,这是在告诉我们,我们不可再如此的无知下去,书中的内容朴实而简单,烂熟于我们的血液之中,可我们确忽视了它的存在,如今当我再次朗读出声的时候内心确有一种羞愧感。

  当我们把书中的文化切合实际的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时,这不仅是对我们个人整体水*的提升,也是一个单位或者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一种文化以及精神力量,更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精华。

  对此,我们可把它当作前行的灯塔。


《芳华》读后感500字3篇(扩展6)

——唐诗读后感500字3篇

唐诗读后感500字1

  英国的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宋代的苏轼也曾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两位在文学领域具有重大成就的人都认为,读诗,可以提升人的智慧与情操。放眼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唐朝的诗歌发展最为昌盛,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己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己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当我与朋友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成为心中的慰藉。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失意得意,无论悲愁欢喜,诗,一直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是我的精神支柱。

  然而,现代社会迅速发展,许多中华文化被取代甚至被遗弃,对外来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的"古文化,忘记了唐诗,他们宁愿生活在虚拟的世界,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事物。曾有一则新闻报导:近六成的人认为*人崇洋媚外。面对这个结果,我不禁震惊,难道*文化的内涵不及外国文化吗?并非如此,相反,*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之所以崇尚外国文化是因为他们没有了解*文化的精粹。试问,如果每个*人能够多读一首唐诗,多一份对诗歌的热爱,又如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如今的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予你智慧;品读唐诗则可以使其勉励你,鞭策你,使你前行。在纷繁的今日,不妨觅一个清静之所,心如止水地捧一本唐诗,来领略其中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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