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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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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芳华》读后感【10篇】,供大家参考。

《芳华》读后感【1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3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4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5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6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7

  昨天晚上自己在感慨什么呢?自己就是在说,其实笑不出来是因为自己最近看了一部小说,看的是方法,然后这一本小说让自己特别的难过,因为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苦情人自己觉得这一步更应该叫做是那一种悲惨人物吧,就不是有一个悲惨世界吗?但是它叫做芳华,其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对吧,大家在那么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一次,然后在遇见彼此的那一个时候,我们都是表现出最优秀的自己,所以自己也觉得是很好的一个名字吧,就很有深意,但是最后的那一些结局真的就是让人看哭了,自己真的就是在看那一本小说的时候也是泪目了几次,当然是没有那一种汹涌澎湃的哭,就没有今天的这一种汹涌澎湃,但是还是默默的掉了眼泪的。

  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说为什么自己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那么的难过,明明他们身上有这些悲惨的事迹,自己都没有轻松的去体验过,甚至在自己身边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悲惨的事情,但是自己再看的时候还是会被作者比赛的那一种积分给赶上了吧,就我自己觉得他极力的用这种*淡的笔调去描绘出几个人的非常命运,但是呢,这一些*淡的笔调最后还是渲染了这一种特别悲伤的基调吧,就还是影响了读者的心情,反正自己是觉得他的公理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已经被影响到了的,如果他没有这种功力,他很难**淡淡地写出一个人的故事,然后就让读者捧着这一本书然后使劲的哭。

  女生女生想一想的话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因为看一本书,然后因为里面的角色里面的故事情节而哭泣了吧,就一直觉得很*淡,然后甚至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丧失了博弈财富,因为过去的话,自己可能看到什么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情绪,特别的能够让自己产生一些情绪的波澜,那个时候自己就会觉得,噢这也其实也是一种丰富的情绪,是相对一些作者来说是一种财富吧,但是后来没有了呀,后来也质疑过,但是后来就觉得其实情绪和这一些起伏真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故事去触动吧。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然后坐着他在写这一次故事的时候,其实它也有从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去要的自己是一个后面*淡情绪的人吧,就是不会说因为客观存在的一些事情,然后去影响自己的主观形式,他有一再的去表达这种心情,这种境界。但是呢这是怎么做到那么*淡的笔调写出这么汹涌澎湃的故事。

《芳华》读后感8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

  整本书的简述,是通过作者我的视角写的,多少缺少了点带入性。只是想一个过客看着一个好人的多少有些曲折的一生。可能是因为读的间隔时间太长,读完之后反而没有太大感触。只是很庆幸及时后来刘峰沦落到倒卖二手书,及时他过的很贫苦,他也依然是善良的,是最为他人考虑的人。文中对刘峰的"塑造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人心中都是阴暗的,一个太好的人会让人觉得他是假的,是不存在的,也是让人们最盼望这出丑的。一旦你带上了大好人的标签,但凡做一点不好的事情你整个人就毁了,因为别人对你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可以说就像空气一样,对我们很重要,但是我们却忽视它的存在。

  就只看着你的污点。这种心境是人本质的弱点,没办法。对于此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生活中要善良但是不是对谁都是老好人,要有自己的脾气,可以老老实实遵守规律,但也不必时时刻刻都想苦行僧一样约束着自己,人无完人才是普遍现象。其次我很开心也很感谢小曼一直爱着刘峰,刘峰的温柔善良对小曼来说就像黑暗中的光亮,冬日里的暖阳,不需要多,一次两次就足以温暖一辈子。

  她放的常青松多少也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情一直常在。他们后三年的时光是快乐,温暖的,这样的结局还算圆满。但是最后才写了刘峰的女儿也间接表现出刘峰对不住他的女儿,做了一辈子好人,总还有做不好的时候。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1)

——《芳华》读后感1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凡了更*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凡,被塑成*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凡,定性他的*凡,才能确保那份*凡的不变。*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后感3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4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6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7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

《芳华》读后感8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 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9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10

  看完早已经泪流满面,不知道是自己泪点太低还是作者太会描写,还是那个时代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动容。

  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有错吗?可能有,但其中有些关于人性的错,在我们这个年代仍然有。

  刘峰做了一辈子好人,在死后也仅仅留下了“好人”的一个称号。他这一生中,触摸过很多女人,但唯有两次,使他的人生产生巨大的改变。“触摸”丁丁,后来被派到伐木连,被众多人批判,踩踏,“终于被抓住小辫子了,终于你我都是凡人了”,他们在批判刘峰的时候,可能是内心的释放吧。触摸小曼,仅仅是刘峰愿意和小曼一起跳舞,就让这个什么都没有,连被爱都没有的女孩深深地记住了,全世界都放佛抛弃了她,只有好人刘峰愿意。

  至于最后,丁丁于刘峰,可能是一辈子的记忆,会抹去,也会淡淡出现,不知他到底是因为亏欠小曼还是一生只爱了丁丁,所以最后和小曼是以“朋友”相待。一个人的肉体可以爱很多人,但心大概就那么一个吧。从刘峰对丁丁的爱来看,不得不说世上没有不会表达的人,他可能不会用言语表达,但他一定会用行动。如果什么都没有,谁信呢?

  在文章快结尾的时候,郝淑雯讲述了对穗子的背叛,就好像远在他乡的陌生人早已飞黄腾达,而你听后无动于衷,但是身边的一个小学同学,可能房车名利都有,哪怕只是比你成功了一些,你的内心都会激起千层浪花吧。

  每个人都是凡人,但每个人又不想不愿意甘做凡人,所以丁丁不喜欢*凡的刘峰,她想要寻找更“好”更“耀眼”的人。

  最后,架势当时托举小曼的人是“张峰”他也一样*凡,但他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好人,小曼还会爱上他吗?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2)

——《芳华》读后感1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3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

  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芳华》读后感4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5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6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7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芳华》读后感8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3)

——芳华初中读后感

芳华初中读后感1

  熟读严歌苓的人,对于这本《芳华》一定是会有些失望的,故事一如既往的能读出来还是严歌苓笔下写出来的故事,只是写《芳华》的严歌苓好像比以前变得小家子气了一点,没有了《床畔》中用生命在讲述纯情的魄力,没有了《一个女人的史诗》里从*凡淘出来的菁华与乐章,没有了《扶桑》中那样令人折服的绵实曲腻,也没有了《第九个寡妇》里造物主一样阅世的胸怀。

  故事同样仍是严歌苓的故事,只是笔力有些脱了劲,也因而脱了劲的笔力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凡的故事中激发出可以恒久闪烁的深邃。《芳华》的笔力会给人一种脱了劲的感觉,或许有这样的原因:就是严歌苓在这本小说中冰雪聪明得过了头,她把从前小说中为人称道的小优点、也是从前小说中的调味品,拿在这本书中做了主食,不加节制的放大,放大后的"语言上的幽默不但喧宾夺主了,甚至还将“主”的生命色彩也给荡涤掉了大多,只残留下了些影子,让熟读严歌苓的读者一点也不过瘾。这是小家子气在行文、笔力、语言上的表现。

  还有一点小家子气的感觉是从创作者的叙述情调上来感受到的。以往严歌苓的小说,无论时空跨度是长是短、无论故事是传奇还是*淡、无论人物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都能从严歌苓的叙述情调中读出一种大悲悯、大慈悲的温和。但这本书和她的第一本散文集《非洲手记》一样,都让人觉得这种慈悲与悲悯的温和被大大的收敛起来了,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收敛无疑都会影响到全书的整体格调。

  但无论如何,出自真正的写者严歌苓之手的《芳华》仍是一部较不错的小说,通过跨越四十年的时间和天南海北的空间的叙述,展现出了一代从军服中走出来的少男少女曾经恣意绽放的华年,与对生命最无悔的告白和期待,以及在人生流转中,期待的幻灭、尘世的牵扯、回首的歌哭与最终的洒脱和释怀。在这一切的纠结中呈现出谦卑*凡的生命背后的意义。

  《芳华》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一定要说一下,曼妙的芭蕾舞姿和洁白的一双芭蕾舞鞋必然会会诱使与严歌苓心有灵犀的读者满怀期待这本书中严歌苓对于芭蕾细腻丰厚满是人情味儿的全新解读,就像对扶桑的那件大红绣袍一样,然而书中并没有。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4)

——*读后感10篇

*读后感1

  最近没看什么新书,就把以前的书翻了出来,第一本就是韩寒的*,说起韩寒,接触到的第一本书就是三重门,是这本书让韩寒出了名,这个小子高一就选择退学,从来都是以一种桀骜不驯的身姿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但是不得不说韩寒是一个才子,从来都是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来描述一件事情,而这个角度恰恰符合了当今的年轻人的口味,因此在年轻人中的人气也一直处于爆棚状态。到了现如今,很多作家专家变成了“家养”的,而韩寒又是为数不多走出来敢说真话敢挑战权威的人,这不得不让人佩服他,如今这个社会少的就事韩寒这样的人,是80后典型的领军人物。

  关于他的小说《*》,是描写主人公左小龙默默的关注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化的文明所腐蚀、践踏,人性沦丧,但是左小龙在其中师徒改变着什么,尽管突然,但是依然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就在前方。小说中也有爱情,但是是条副线,主线仍然是小镇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是外来人口的激增有促进了本地的消费,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收入不菲。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的扶助,。韩寒通过辣妹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了异的亭林镇。

  在书中,韩寒通过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的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强拆、教育、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毫不留情的后现代式反讽,嘲弄,在*中,大家成为了无根之人,成了趋炎附势,随波逐流的人。

  为了写这篇观后感,我特地在网上百度了韩寒,看看大家对他有何看法,果然,网上有很多评价,褒贬不一,褒的人说他高中主动退学,但是能写出这么多本畅销书,有才,还成为了很优秀的赛车手,这不是现如今人人常说的高富帅么,他是当代*的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作品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浮世绘、受政治的影响,有的内容是人们永远不会知道的,有些事是看到了也不能说的,这个表面上言论自由的时代,还是有无数禁忌,韩寒这样一个人是难得的,他的文字,幽默中带有嘲讽,许多人都说他的文字很阴暗,其实不是,他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他把希望喻意在文字之中。贬的人说他高傲,不尊重这个社会,不尊重他人。但是我看来,历史会给我们一个答案。我相信,他是一个大家,真正的大家,不是那些爱得死去活来假装忧郁悲伤的作家所能及得上的、当时间冲刷掉所有的华丽,他会被证明的。

*读后感2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近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近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3

  最近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读后感4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5

  第一次看《*》是同学介绍给我看的,那之前还没看过韩寒的作品,对他的文笔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看封面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很凄凉,也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这本书的结局注定是个悲剧。

  主人公左小龙是个年轻人,居住在一个小镇里,那里有一个执着爱着左小龙纯情小女生,可是左小龙却喜欢一个喜欢唱歌的漂亮女,虽然觉得故事情节会很俗,但是主人公看起来却是焕然一新的。

  小龙他非常喜欢骑摩托车,他希望能有一天骑着摩托车游遍各个地方。因为他喜欢骑摩托车的感觉,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可以无规则停车的小镇。

  他也喜欢自由,所以他并不排斥守着雕塑园的工作。相反还很爱护里面的东西。而且小龙不喜欢不健康的歌曲,所以经过一些街道,听到这些歌,便会用引擎声盖过音乐,然后就会一而能很自豪的神情看着那脸被气紫老板。

  而小龙的梦想则是建立一个合唱团,希望有一天他的合唱团能变的很有名,可是第一个成员竟然是哑巴。

  他做事从来只是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那样一个混乱,视金钱为生命的社会,他只是顺其自然。可是他也曾为了赚钱在*里塞了5只温度计,真是令人震撼啊!

  我曾以为结局是左小龙会意外死掉,而且我一并认为是开车出车祸死的,可是结局却不是这样,有点出人意外。小龙并没有死,并看到了他人生中的明灯——变异的萤火虫。所以他这人是不能死的,他是*的主角,希望。所以韩寒给了他光芒,让他继续发光。

  青春是不可能来第二遍的,或许你接触青春的"时候有一点渴望,惧怕,但是这将是你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岁月时光。

*读后感6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

  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

  ”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读后感7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读后感8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

  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9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 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读后感10

  《*》讲述的了一位小瘪三(左小龙)在一个深受工业污染的镇子里坚守自己理想信念的故事。故事的框架、地点、人物、事件都不复杂,但在看似简单的调侃式语句、荒谬的情节背后,是对当代社会的强烈反讽。

  主人公左小龙是镇中一个荒废的雕塑园的看守员,整日无所事事,骑着摩托车(故事前期代号“西风”,后期被称为“皇后号”)到处乱晃,他没什么文化,甚至把孔子的雕像看成是放下刀剑的关羽,把项羽的霸王别姬当成是关羽的故事,让人啼笑皆非。然而,相比镇中一些唯利是图的官员及百姓,他有着不明真相的正义感,有着永远错误的判断,秉持着自己的一套道德是非标准,常言道:“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正如书名所示,左小龙活在“*”里。

  故事很简单,镇中为了发展经济,引进污染严重的印刷厂,镇里的正常动物喝了被废液污染的河水后,发生基因变异,体型变大,蚊子变成瘦版苍蝇,黄牛变成短鼻子的大象,老鼠都变成了“龙猫”,连老鼠洞都爬不进了。在这种情况下,镇民们纷纷捕捞变种生物卖钱,镇*则利用生物特异搞特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呈现一片虚假的繁荣。镇子的高层领导在一次庆功宴中齐齐下河畅游庆祝丰功伟绩,结果被集体电死,此后一片萧条。

  在这些过程中,左小龙都渴望成为改变局势的英雄,但他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在庞大的社会集体势力面前,他成了一个不明真相的人、一个很傻很纯粹的人,成了和谐社会内的不和谐因素。好不容易,他决心创一番事业,去看看外面的小世界之后以英雄的姿态凯旋。小龙的第一个宏图大计便是骑摩托车穿越318国道,怎料却被交警以机车排量超标而扣押,在游荡之际才发现早有人骑自行车穿越了318国道了,失望无奈的他唯有回到镇子。在高楼俯视时却被人当做轻生之徒,最后只能被逼着“纵身一跃”。

  小龙没死,他伤愈后离开了这个无法让人留恋的镇子,在一只变大了的萤火虫的照亮下,,做自己的“孤胆英雄”,去寻找光芒。

  我看的书很少,韩寒的书我看的更少,看它只因为作者称这是他迄今为止写的最完整的故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自己究竟看懂了多少成,但至少我看出一点感觉。

  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国,想成为特别的英雄或主宰者,那里有最原始的是非道德标准,有着没被污染过的梦想。但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不得不被同化,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异类,这有好也有不好,我不可轻易绝对化,可社会中的许多现象则令人不齿,明明是明白真相的人,却总是做些不明真相的事。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跳出自己的国,去体验外面的世界来知道地球有多广阔,增长知识阅历便有此效;更多时候,尤其是在审视自我、濒临对错判断的崩溃边缘之时,则需要那些最原始的信念来支撑自己,比如执着、正义、善良。

  左小龙在亭林镇找不到这些,所以他离开了,但愿我们能在现实大浪中秉持信念,找到那束光芒。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5)

——《外婆》读后感10篇

《外婆》读后感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外婆》,是当代作家伍剑老师写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外婆的菜园”了!

  书中的外婆有一个大大的“菜园”,她总是去菜园里摘菜,当然,她的手艺也不差。而这引起了我对外婆的想念。我的外婆,厨艺好得没话说,她做的菜可以用“口齿留香”来形容。她做的“糖醋排骨”、“啤酒鸭”真算得上是人间美味了。

  说起外婆,我真的有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了!记得上次相见的时候,还是国庆节呢!每当想起外婆,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张慈祥和蔼的脸,上面布满了皱纹,一双充满溺爱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的外婆脾气很倔,叫她不要吸烟她偏不听,她有一身的病,什么脑肿瘤呀、糖尿病呀等等。她做过两次脑部手术,之后,记忆力就越变越差,今天说的事明天都不一定记得,但她唯一不会忘记的,就是关于我的一切。比如,我最喜欢吃的菜、最喜欢穿的衣服、最喜欢的动画片、最爱唱的歌,她都一一记在心里,从不会忘记。

  我的外婆还有个习惯,就是每天下午都要到楼下和张奶奶打麻将,还因为赶着去打麻将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吓死我了!后来,她又迷上了电脑,天天在电脑上打麻将。这不但让她的视力变差了,身体也慢慢变的更虚弱了。也对,天天坐在电脑桌前,水也不喝,觉也不睡,饿了就只吃一点面包,身子肯定会支持不住的。不过现在,我和她讲道理,告诉她这样是不对的,她就听我的话不玩了。看来外婆还是很讲道理的。

  外婆,是母亲的母亲,她拥有比母亲更无私的爱!外婆,是长者,她有着对晚辈的关心和照顾;外婆,是亲人,是世上最爱你的人之一;外婆,是天使,把温暖带进你的心底!在我的生命中,除了父母,外婆就是最重要的人。长大后,不论干什么,我都不会忘了外婆对我的关心和教导,那会是伴随我一生的财富。

《外婆》读后感2

  童年,是每一个人一生的惦记,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喜怒哀乐的回忆,她的每一件小事都会让人留恋忘返。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外婆》的书,对我的.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伍剑,他就写下了自己童年时代的回忆。小说讲述了作者童年时离开父母,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的一点一滴。外婆是一个以苦为乐、满肚子全都是故事,乐于助人的人。是外婆鼓励了作者读书,并且还教作者做人的道理,从而让作者学会笑着面对困难,清白做人等等的道理。

  我读完书后感叹万千,故事中的这些揪心而感人脏腑的文字,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使亲历的人永远不会忘怀,就连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都能够从文字中体会到一个真实的镜像。文中的外婆也是让人难忘的艺术形象。外婆这个雕塑般的形象,凝重如远古油画牵人情思,撼人心魂,引人沉湎。

  想到这,我又想到了自己的小时候,记忆又焕然一新,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外婆》读后感3

  开始看到书名的时候,感觉非常奇怪,同时又觉得很好玩,“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是谁的外婆啊?居然能爬到苹果树上去?莫非她长了翅膀?好多问题都浮现在我的脑海,管它呢,看看不就知道了?

  嗬,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我把正本书看完,一个个问题迎刃而解了。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苹果树上的外婆》里的小主人*迪,不像其它孩子,有外婆又有奶奶,他都没有。就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做了许多妈妈*时不让他做的游戏:去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还有,这外婆的打扮非常奇怪,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大帽子,帽子下露出白色的卷发,胳膊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子下面露出白色的花边裤,这个外婆呀,总有大胆的主意,即使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

  外婆总是有些大胆和新奇的主意。这个想象出来的.外婆可真是大胆年轻啊。我妈妈说她以后也要多鼓励我做些大胆的尝试,不再处处限制我了。

  邻居来了一个新奶奶。她得了风湿病,行动不太方便,小安迪就帮她做了许多事情:买东西、种花、收拾房间等等。新奶奶还教会了安迪用袜子存钱,为他做李子蛋糕、为他补衣服。在帮助新奶奶的过程中,小安迪觉得自己长大了,周围的人也开始转变对他的看法了。安迪觉得快乐多了。原来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快乐啊!这位老奶奶的故事也非常奇特,而安迪就在这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中懂得了许多许多……

  我真想有这样一个外婆,她可以带我去海上冒险,去套野马,还可以让我开她的小汽车,不时地冒出大胆、新鲜的想法,带我做一些新奇刺激的事。那么,我的童年该会多么的丰富多彩啊!呵呵,看,安迪羡慕其它孩子有外婆和奶奶,可是,他却拥有了让我羡慕的的外婆和奶奶。当然,苹果树上的外婆是出现在安迪梦中和想像中的虚幻的外婆,邻居老奶奶真实的关爱让安迪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并学会了用自己的行动去爱奶奶。这就是我读出的感动,每天都可以拥有外婆和奶奶的爱的我们,是否会记得在享受亲情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爱送给自己的亲人呢?

  我的爸爸妈妈工作很忙,爷爷奶奶也一样,没有时间带我。 我从小就是外婆带大的, 外婆还要帮助妈妈做家务,真的很辛苦。 虽然她没有象安迪的外婆和奶奶一样有趣,但是她给我的爱和关心却比爸爸、妈妈多。 我的外婆和我的故事也有很多很多,虽然不是很精彩,确实很真实。

  我们每个孩子都是在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现在我的外婆年纪大了, 我要好好孝顺外婆,做外婆的小助手,让她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

《外婆》读后感4

  “苹果树上的外婆”是一本书的名字。我刚看到这本书时,就起了一个个疑问:外婆怎么会长在苹果树上呢?这个外婆是长什么样子的呢?……我迫不急待地拿起书,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里说: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安迪却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裙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外婆又很大胆,总是不时地冒出一些新鲜的主意,就算闯祸被警察处罚也毫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的好“另类”。更有一天,安迪的邻居家又搬来了一位新奶奶。新奶奶同样很奇特,同样好另类。

  而安迪在外婆的纵容下去游乐场玩惊险游戏、去荒漠驯服野马、去海上冒险、去和海盗搏斗……做出了许许多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出格”事情。

  书中令我最难忘的是外婆开着一辆汽车去套马,而这辆车的功能神奇极了。车上有很多的神秘安钮:有的可以遮阳散热,有的可以出水解渴,当人累了想睡觉时,这辆车居然还会自动驾驶。最后安迪他们找到了群野马,并用口香糖驯服了两匹野马。这可真是有趣,我可真希望也能有这么一辆车啊!

  接着安迪还从新搬来的另一位老奶奶那学会了如何助人为乐,如何尊敬老人。

  这是一本令人愉快的书,安迪是幸运的。起初,他一个奶奶也没有,后来他同时拥有了外婆和奶奶,老人给了安迪快乐的童年。

《外婆》读后感5

  读了《苹果树上的外婆》,我非常喜欢文中的小男孩安迪,他是怎样的一个男孩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

  在我的心中,安迪是一个特别想有外婆的小男孩。因为他的一坐旋转木马就头晕,而他的星期六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待在自己家的里,偶尔陪安迪去游乐场的魔鬼宫玩,晚上睡觉就会做噩梦,所以安迪特别想有一个外婆,能够陪他痛痛快快地玩。

  在我的心中,安迪还是一个想象力非常丰富的小男孩。安迪想象自己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外婆。想象外婆陪他一起去游乐场痛快地玩,吃他爱吃的零食;想象和外婆坐着功能强大的汽车一起去草原套马;想象和外婆一起到印度洋上历险;想象和外婆一起去猎。安迪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他把自己想做的事都幻想了一遍,我也是一个爱幻想的男孩,说不定哪天你也会读到我的幻想故事呢,期待吧。

  我要向安迪学习他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有一天,他们有了一个新邻居,是一位患风湿病的老,她活动很不方便。于是,安迪就帮助老摆好他可以摆的家具,又帮老奶奶去买火柴。当老奶奶说想种花时,他又毫不犹豫地把自家的花送给老奶奶,并帮老奶奶把花种好。安迪真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热心肠的好孩子。

  心中的安迪,你心中的安迪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呢?快来和我交流一下吧。期待……

《外婆》读后感6

  当我一开始看《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时候,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我看完《苹果树上的外婆》之后,感觉书中的主人*迪简直就是我。我和安迪一样,都没有外婆和奶奶。可是有一天,安迪的外婆突然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穿着奇怪又新潮:头戴羽饰大帽,还有鬓白的卷发,胳膊上挽着一个绣花大包,美丽的长裙下露出帅气的白色花边裤。外婆不仅仅打扮奇怪,行动也十分让人惊奇:外婆不仅仅带着安迪去游乐场玩耍,去草原上套野马,并且还让安迪开小汽车,到印度去捕老虎,去海上冒险……如果也能让我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我的童年将会是多么的完美啊!

  不久,邻居搬来了一位老奶奶,她得了风湿病,行动很不方便。安迪就主动去帮忙老奶奶搬家、买东西、整理房间衣物,老奶奶也教会了安迪煮土豆、做李子蛋糕、给他讲许多趣味的故事……于是,安迪便有了这样一位慈祥的好奶奶。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我成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安迪身上我也明白了:帮忙别人也能让自我欢乐的道理!

《外婆》读后感7

  安迪跑进花园,外婆已经在那里了,她正在编织安迪的绒线帽子。外婆打算今天开着车带安迪去草原套野马。外婆的车是辆奇特的汽车,什么音乐都能播放。它可以将座椅变成床,可以打太阳伞,它们还装有电扇。下面是更神奇的:它还备有汽水和吃的!安迪还代替外婆开了一会儿车呢。到了草原,他们准备好套索,外婆想套一匹白马,觉得这样她像一个太妃。安迪想套一匹黑马,认为这样他像一个强盗王。他们大获成功,套到了两匹自己想要的马。而且他们还喂了两匹马一匹一块口香糖。他们快乐地骑着马,无忧无虑。他们骑着马回到了家,坐在苹果树上。结果他们吃饭时发现下雨了。第二天,外婆和安迪又打算去印度捕老虎。他们在海上遇到了风暴,不过最后还是逃险。他们没捕到老虎,又回到了苹果树上。

  我觉得外婆的车简直是太神奇了!世界上竟然有这么高档的车,什么都能供应!我真想去试试。外婆在开车时不遵守规则,我认为是不对的。万一出了危险怎么办?难道她没有想到这一点吗?我认为外婆还很爱冒险,连去印度捕老虎的主意都有。她还在遇到风暴的时候冷静地指挥安迪,没有慌张,临危不乱。我觉得,她是一个好外婆!

  如果我有一个有这么多优点的外婆该多幸福呀!

《外婆》读后感8

  经过徐越教师的推荐,我买了一本由澳大利亚作家米拉·洛贝些的一本国际大奖小说《苹果树上的外婆》。

  《苹果树上的外婆》主人公是安迪,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却没有,这令他很悲痛。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齐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外婆打扮的很奇怪,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纯裤花边。这个外婆好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奶奶,也很奇特,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中懂得了许许多多。

  外婆的打扮也很奇怪,喜欢戴着插着羽毛的帽子,总是不舍得摘下来。外婆有一个施了魔法似的包包,安迪想要的游艺卷、方向盘……应有尽有,好像拿不完似的。外婆的汽车也很异常,有遮阳伞、食物、水……几乎在车上需要的东西都有。我好羡慕安迪,我也真想有一个这样能干、神奇的外婆!

  安迪的思想异常活跃,他能想象出和外婆一齐去套野马、海上旅行等等很多欢乐的时光。我真佩服安迪,他有着无限的想象力。

  读完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这时,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我的外公,他离开我们快十年了,我异常的想念他。我们要关心和爱护身边的亲人,珍惜我们所拥有的。

《外婆》读后感9

  我学过不少篇课文,从这些课文中,我认识了舍己为人、乐于助人的蒙古猎人海力布;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鲁迅先生;具有伟大父爱的一位学生父亲。但我最受感动的课文还是《外婆家的石桥》了。文中外婆背“我”去桥岸看病,背“我”去桥上游玩的那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至今还时时刻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我对外婆家石桥的怀恋及外婆背我去石桥岸外看病时,瘫倒在石桥上,匍匐着背我爬桥顶的事。表达了我对外婆深厚的怀念、爱戴、感激之情。文中的外婆这样关爱作者,我的外婆又何长不是这样?

  记得5岁那年,我住在乡下的外婆家。太阳落山了,我坐在外婆家的门前,仰望天空。只见天色越来越暗,不一会儿,天就黑下来了。深秋的晚上很冷,马路上的行人也没有了,周围静悄悄的。这时,只见一轮明月高悬天际,银灰色的月光洒落在外婆家小屋的屋顶上,更显得寂静了。天空中的无数颗小星星,一闪一闪地发着银光,好像在不停地眨着小眼睛,又仿佛在说着什么悄悄话。啊,这夜晚,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我被那乡村夜晚的景色迷住了,冷风袭来,我却不觉寒冷。

  这时听到了叫声:“梦涵,快回屋睡觉!外面冷,会着凉的。”原来是外婆在叫我呢。我连忙回答:“外婆,我就来。”说完,我搬起小凳,朝屋里走去。这时,才感觉身上凉透了。我回到屋子里,躺在床上,感觉头有点疼,还老是不停地打喷嚏。外婆听见了,穿好衣服走到我床前,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又用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唉呀,怎么有点发烧了。”我一听,心想:现在得病真不是时候,怎么偏偏在晚上得病。外婆赶快把我叫起来,给我穿好衣服,把我抱起来说:“走,娟娟,我带你看病去。”外婆顾不上年老体弱,抱起我朝医院走去。从外婆家到县城医院非常远,马路上很静很静。风一阵比一阵大,铺天盖地地朝我们刮来。我紧紧偎依在外婆怀里,虽然阵阵寒意不断向我涌来,但我却感到心里无比温暖。路上,外婆喘着粗气,她脸上的汗水都滴在了我的脸上。我求外婆放下我,让我自己走。可外婆硬是不肯,一口气跑到医院。到了医院,外婆顾不上喘口气,就去挂号室给我挂了号,接着把我送进了急诊室。借着灯光,只见外婆的脸上流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外婆气喘吁吁地顾不上擦一把汗,就招呼医生来给我看病。医生诊断后对外婆说:“您不要着急,这孩子是得了重感冒。我给她打一针退烧针,回去按时吃药,过几天就会好。”外婆听了,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她那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几丝欣慰的微笑,仿佛一块石头落了地。

  无论什么时候,文中外婆的形象跟我的外婆关心我的事还不断出现在我眼前。受到作者的影响,我也要热爱外婆、尊敬外婆,不跟外婆吵嘴,做一个尊老爱幼的好学生!

《外婆》读后感10

  刚开学,我们的班主任就从图书室为我们借来一些课外书,单看这些书的面子五颜六色,可爱的卡通图片就足以让人爱不释手了。我从这些书中挑了一本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听奇怪的,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这是谁的外婆啊?居然能爬到苹果树上去?莫非她长了翅膀?还是她是苹果树变的?带着这些疑惑,让我迫不及待的,仅用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下面就来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体会吧。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名叫安迪,他让我觉得他很可怜,那是因为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他呢?一个都没有,要知道如果没有外婆和奶奶,他就不能像别人那样幸福地生活,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没有空来陪他玩,外婆和奶奶会讲故事、玩游戏。然而后来他又有外婆了。有一天,他的外婆从天而降,坐在苹果树上,并且和安迪一起做了许多*时妈妈不让他做的游戏:去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还有,这个外婆的打扮非常有趣,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大帽子,帽子下露出白色的卷发,胳膊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子下面露出白色的花边裤,这样的装扮比我妈妈还时髦。

  这个外婆呀,不仅打扮奇怪,她的想法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例如让小安迪开车、即使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去海上当海盗 ……,这样的外婆让我都羡慕死安迪,如果也能让我拥有这样一个外婆,可以带我去海上冒险,去套野马,还可以让我开她的小汽车,不时地冒出大胆、新鲜的想法,带我做一些新奇刺激的事。那么,我的童年该会多么的丰富多彩啊!然而不幸的事,这个奇怪的外婆只能是出现在安迪梦中和想像中的。 因为当安迪把外婆和他游玩的经历告诉爸爸妈妈。姐姐哥哥的时候,却遭遇了嘲笑和讽刺:"安迪,外婆早就去世了,你那个外婆只是在你的梦境中和想象中的吧?"

  直到有一天,搬来了一个新邻居奶奶。刚开始安迪并不怎么肯搭理她,但后来不知是相处熟了,还是看她得了风湿病,行动不太方便,反正小安迪帮她做了许多事情:买东西、种花、收拾房间等等。而新奶奶也教会了安迪用袜子存钱,为他做李子蛋糕、为他补衣服。在帮助新奶奶的过程中,小安迪觉得自己长大了,周围的人也开始转变对他的看法了。安迪觉得快乐多了。原来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快乐啊!最后,安迪在外婆和奶奶的关心和爱护下,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

  邻居老奶奶真实的关爱让安迪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并学会了用自己的行动去爱别人。这也让我有所感受,我也有疼爱我的长辈们,她们虽然没有象安迪的外婆和奶奶一样有趣,但确实对我很好……我们每个孩子都是在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现在长辈们年纪大了, 我要好好孝顺他们,让他们也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6)

——芳华观后感10篇

芳华观后感1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

  《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

  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

  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

  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

  《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

  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芳华观后感2

  昨天晚上,今天上午,两口气,四个小时2分钟读完,有点快,但我依然是认真读的,基本上一个字都没落下。

  读完后感觉:压抑,心寒,心酸,心痛,凄凉,感慨,一点愤恨,一种揪心,一些同理心的体会,一些疑问,一些赞同……还有一句“苍天饶过谁”的因果

  当作者写到四十年后发生在他们几个人身上的事情时,我想到一句话:“七十而从于所欲不逾矩”。虽然四十年后他们五六十岁,其实已经是知天命,顺于心,不逾矩,接纳了无奈,放得下,看得开,活得通透了。只是在作者笔下,这个过程太艰难,以牺牲人性为代价,结局也充满淡淡的遗憾——为人性遗憾,虚伪与真诚,浮浅与善良,无知与欲望……好人没好报,无知即无德,漫漫人生路,我选择慈悲

  这样的时代,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无法真正感同身受,但是每个时代发生的事情,应该都有相似的剪影,无法理解,也理解。读后感,读后感,应该就是读完后的感觉吧,读完后感觉不是很好

  我会从这本书里学到什么呢?

芳华观后感3

  当男女主人公想抱画面出现时,浑重的台词在述说的他们的命运,观众的感动都被调动起来了,此时《绒花》主题曲想起了,观众的所有感动都调动激发出来了,在家看电影的观众的我泪水汪汪地流下了,后来在媒体了解流泪的观众一大片一大片的。我哭了,一哭人生芳华短暂,美好青春只有那么几年。我已经四十五了,人生已近半百了,唯有珍惜美好人生才不枉在世上走一遭。二哭善良的人终有好报,他们为自己的善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们无怨无悔,他们与命运抗争,以德报怨这才是真正的善良。我也曾经遭受欺凌,但我忍辱负重与命运抗争。我也是一个善良的人,我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但得到的回报太少,不求回报也就是善良的体现吧。三哭他们的爱情终于有了结果。

  哭过了,心情得到了宣泄,德道水*提升了,这就是电影的美吧。

芳华观后感4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完《芳华》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我感叹时光的易逝,感叹青春的短暂,同时,我为男主角刘峰感到痛惜。

  《芳华》讲述的一个发生在七八十年代的故事,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一段时间具有着特殊的意义。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部队的文工团,文工团呢?当时是以文艺演出的方式,慰问在一线部队打仗的军人们等,缓解他们的压力,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为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也许他们是去慰问这些人,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真正的体会这些人的付出。在这个文工团里,我看到的是一些利己主义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处的时代是个特殊的时代,国家,社会都在变化着,同时,人也在慢慢的变化着。这一切变化来的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我们是察觉不到时代的进步潮流。在这种变革下,我们无力阻挡,无力改变,因为这一切让我感觉到了我们的渺小,我们的无奈,我们的迷茫,所以在张无形的大网下,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保护好自己。

  电影的男主角刘峰,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拥有大无畏精神,崇尚雷锋的人。在文工团这个集体里面呢,他也是被大家公认为活雷锋。但有时候,我觉得刘峰的做法太过于无私了,他积极地为文工团里面的每一个人服务,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不管什么时候,大家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而他呢?也总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他们。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叫打饭的人再多给一个饺子,刘峰则是默默无闻的专挑着饺子皮吃。他为大家所做的一切,都被所有人认为是应该的。在现代人的眼中,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刘峰也太傻,太蠢了吧。但他这样做,也许是跟他的经历,跟他成长的环境,跟他的精神信仰有关吧!

  这么的好的一个人,他却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他为文工团里每个人奉献了自己,但是在自己被诬陷下放时,除了何小萍,没有一个人来送他。在这个时候,我为他感到很悲哀。他被下放到了基层,当了前线的士兵,在打仗的时候,他同样毅然决然的奉献自己的生命。战争结束后,他成了英雄,但少了一支胳膊。回来后,他讨过老婆却又嫌弃他跟别人跑了,最后失业成了小贩。

  电影的女主角——何小萍,在整部电影里她是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但她却是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的人。所以刘峰的善良也只有她能理解。舞蹈功底很好的她,从小就很孤苦,以为来到了文工团,她就可以展示自己,得到快乐。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文工团她就是她们的笑话。在刘峰下放后,她对这个集体失去了信心,也随着刘峰来到了前线。前线的一切,都让她触目惊心,同时,更让她懂得生命的宝贵。战争结束后,她也成了英雄,但她却精神失常了。在文工团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她听到了熟悉的音乐,记忆瞬间在脑海里被唤醒,她跑出去独自在月夜下翩翩起舞,那时的她是多么的美!电影的结局,刘峰和何小萍经历种种之后,最后他们在烈士的墓碑那里再次相遇,小萍对刘峰表达自己的爱意,几经辗转最终两人在一起了。

  《芳华》描绘了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在这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他们经历了成长中的爱情萌发和充满变数的人生命运。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他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大相径庭!但我想小萍和刘峰最后在他们当中虽并不是最有钱,最有权的,但他们应该是最安详,最知足常乐的!

  在这个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每个人都会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希望我们能珍惜当下,抓住时光,让自己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芳华观后感5

  每次观看完电影,我几乎是最后一个离场。观看《芳华》,也不例外,离座起身站起来,走到过道就放缓了脚步,眼睛望着银幕上快闪字幕,似有所思。一位中年妇女(姑且不说“老”字)走过我身旁时,对我说:“你没经历过,我全部经历了。”我瞥了她一眼,见她眼含泪水,表情压抑。我没有接她话茬,不知道她所说经历是指什么,如果指是影片所描写时间(从上世纪*后期至现在)范畴,那我也是见证人。如果指是影片中没有点名道出那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发生国与国之间战争,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但做为旁观者,对那次战争也是略知一二。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男主人公刘锋在军人队伍文工团是一个”活雷锋“式人物,为人热情,肯帮助人,甚至军人队伍猪跑了,都要找他来把猪抓回,一次”触摸“事件,让他这个”活雷锋“一落千丈,下放到连队,参加自卫战争,虽然性命保住了,但也丢失了一条胳膊。女主人公何小萍人生经历是坎坷,父亲*入狱,母亲再嫁,被新家庭长期欺压。本以为来到军人队伍能得到善待,但现实还是粉碎了她对美好生活憧憬,被下放到前线医疗队,每天和伤残、死者、血液、肢体打交道,最后成为了英雄,但精神终于支撑不住,进了精神病院。影片台词有段话,挺有哲理:“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室内,就坏了。”也就是说一个人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成为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

  沧桑多年,“活雷锋”和“万人嫌”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锋和何小萍,却显得*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好人没好报,现实今天还在演绎着各种版本,在路上扶起摔到老人,反而被讹诈;杭州保姆纵火案;以及最近在日本开庭审理“陈世锋*案”等等。是啊,好人难做,太难做了,可我们为什么还要做好人呢?那是因为,善良是本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是因为,善良是武器:它是唯一能对抗邪恶武器。更因为,善良是人性:聪明也许是天赋,但善良是“人之初”那与生俱来人性。 成为一个好人,心中自有美好世界,这就是做好人最大福报。

芳华观后感6

  《芳华》是部好电影,这是我最直观的感受。好在哪?不好说。一样东西不好,我知道它哪不好;一样东西好,我往往不知道好在哪。

  以前听到好歌也这样,看到好小说也这样。反正就是好,对口味。

  我没有经历过*,我问老家的人,*时候的事有印象吗?说有,大集体嘛,吃大锅饭,也有下放的知青,穷。讲起来,都是干活记公分的事,都是为了生存怎样小偷小摸的事。问有人被迫害吗?说没有,很少,有过斗地主,点天灯把人点死了,这家人现在还仇视村里人呢。

  问我爹,*时你们干嘛?说读书,打架,干活。主要是是和其他生产队的人打架。也是分了帮派的,打得比较狠。倒有点像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

  *是一个意象,只能想象,想象里,有芙蓉镇的样子,有活着里的样子,有兄弟里的样子,也有动物凶猛里的样子,霸王别姬里的样子。感谢这些文艺作品,把我们带回那个年代。

  伍迪.艾伦拍过一部电影,叫《午夜巴黎》,里面主人翁就在午夜时分和各个时代的大艺术家交流,挺过瘾的一件事。

  就是一个时代,无所谓好坏。对某些人好,对某些人坏。*后一段时期的文艺作品,被称为伤痕文学。*批评说:哭哭啼啼,没出息!他老人家也是受害者,但他不计较,反而越挫越勇。

  你看历史,类似事情不胜枚举。只是有些离我们近一些,感知深一些。

  我看芳华,其实就是看一代人的经历。和我们怀念童年没啥区别。芳华是冯小刚的青春,严歌苓的青春。

  严歌苓真牛,写天浴,写陆犯焉识,写芳华。都和那个时代有关。

  另有一个旅居国外的女作家也牛。张翎。那年看她写的《金山》,笔法细腻,跨越上百年的历史,写得柔肠百转,真好。

  我不是影评人,也根本不会写影评。我觉得芳华好,就是觉得人好,故事好,色彩好,音乐好,能够引起我情绪的波动,能够让我笑的时候笑,恨的时候恨,哭的时候哭。我没那能耐挑毛病。

芳华观后感7

  9月21日,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的电影《芳华》在甬城展映,笔者有幸观看了这部电影。

  冯小刚用很有度数的红酒来形容电影《芳华》,一大杯酒喝下去,整个人就晕在其中了。自古青春和爱情从来都不会局限在时代的隔膜里,热血、激情、躁动、纯真、美好,两样人生一样青春,都散发着追逐理想的芬芳。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以70至80年代为故事背景,讲述了一群正值芳华的文艺兵,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里,初尝成长中的懵懂爱情,经历出乎意料的命运变数。

  你的故事我的芳华

  你的故事写满我的芳华,影片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命运,但那些故事在彼此的芳华里绽放着奕奕光彩。

  电影中“活雷锋”刘峰(黄轩饰)是一个在文工团里不被认可的存在,而受到刘峰照顾被文工团破格录取的何小萍(苗苗饰),从到文工团的第一天就成为了一个“笑话”。文工团女兵萧穗子(钟楚曦)作为何小萍这个“笑话”的见证者,因为父亲被打倒这样的经历,萧穗子对何小萍和刘峰的遭遇充满了同情。在刘峰和何小萍无意中卷入残酷的战争之后,命运巧合,萧穗子与二人重逢在硝烟弥漫的战场。

  影片以萧穗子的第一视角“我” 作为电影的叙事者,见证了刘峰、何小萍等文工团青春少年们大相径庭的命运,具有很强烈的代入感。

  美好岁月悲情泣歌

  影片开始部分营造的都是欢愉的气氛,欢快的舞蹈、音乐,食堂里的愉快用餐,“活雷锋”街上抓猪的戏谑搞笑,让人感觉放松,但美好之后往往是令人心酸的疼痛。有多美好就有多悲情,这正是导演的聪明之处,伏笔埋的悄无声息。就像心掉在地上摔碎还要被踩上千脚,前后反差形成了强烈的戏剧冲突,很能抓住观众的心。

  刘峰表白喜欢的女孩,情不自禁拥抱女孩被好事者撞见,之后意想不到的事情接踵而至,刘峰被下放到边防伐木连;受到刘峰照顾的何小萍对文工团失望透顶,因为抗争被迫离开文工团到野战医院当护士;而萧穗子终于有勇气送出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却被战友截胡。这些打破美好的意外让人深感无奈,无力反抗。

  从战场回来后的刘峰和何小萍都成了英雄,但是没人清楚英雄背后承受的东西。一场残酷的战争,刘峰丢了一只胳膊,从小就遭人白眼受尽欺负的何小萍,突然之间成为英雄让她精神崩溃失常美好再次被撕碎,毁的彻底。当何小萍被音乐唤醒,操场上翩翩起舞的身影撼动人心。这是理想的光华,散发着诱人的芬芳。

  两样人生一样青春

  电影用一镜到底的艺术手法来表现战场的残酷,6分钟的长镜头非常考验演技、摄影技术,但是冯小刚运用的炉火纯青,整个画面都处理的非常好,直击人心,视觉冲击非常强烈,观众仿佛就置身在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场之中。虽然影片中有战争戏,但是导演选择了模糊战争,弱化战场厮杀,而是以此为故事背景,以此为故事跌宕起伏的诱因,促使这群文工团的青春少年成长成熟。

  即使我们和那个时代有距离,即使我们并不了解那样一代人的经历,但是电影《芳华》做到了让我们无障碍触碰。这是一段隔着时空的对话,向我们讲述属于那一代人的热血青春。一样的青春特质,点燃人们内心的热血激情的火花,向理想致敬,向各自的芳华致敬。

  电影《芳华》不只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更是一种对青春的留恋。虽然面对命运的安排,渺小的人们无力抗争,但是酸涩无奈里有我们不屈的追求。谁的青春不芳华,理想终将在青春里绽放光彩。

芳华观后感8

  有句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知道别人看了《芳华》后的所思所感,但我确信的是——《芳华》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影片的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两个最善良的男女。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并不高,至少比文工团的其他成员要低些,但两个价值观彼此相同人到了一起,他们一定是心心相印,相濡以沫、举案齐眉、鸾凤和鸣,琴瑟和谐,就像《格林童话》里的那句话——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了三百年。有的人可能认为影片的这个结尾并不好,我觉得这个结尾更妥帖更实际。现实生活中,最善良的人往往并没有被善良的对待,两个最善良的人能生活在一起抱团取暖,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有的人认为编剧严歌苓老师过于残忍,因为片中最善良的何小萍倍受其他女孩的欺辱,这其实才是现实生活的常态。现实生活中被憎恨被欺负的,绝对不是坏人,而是心地善良的好人。而电影中欺负何小萍的人可不是一般人,她们可是经过层层选拨的都是年轻、漂亮并且都颇具艺术才华的女孩。这样的女孩们都习惯性的欺负弱小的何小萍,那么整个社会的常态又是如何呢?

  电影的名字《芳华》取得很好,可谓整部电影的点睛之笔!看了她们的芳华,免不了想想我们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其实对于我们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来说,我们曾经的芳华都是普通的*凡的琐碎的,没有任何亮点可供追忆和回味的。乔布斯25岁就成了全美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并受到里根总统的热情接见;马克扎克伯格24岁已名满全球,并拥有上百亿财富。这两位大佬很牛,但全世界内又有几个这样的人物呢?对于我们这样大多数的凡夫俗子、贩夫走卒来说,对于自己芳华的最深记忆,可能就是谈了一两场蚀骨销魂、铭心刻骨的恋爱吧了!所有的青春回忆都离不开爱情,但影片中的爱情也因各种原因被伤害被压迫被扭曲。那个年代如此,现在依然如此;影片中如此,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所以影片中何小萍的爱情观就更稀有、更弥足珍贵!何小萍在战地医院陪那位负伤战士聊天,战士问她的心上人,何小萍真诚的说——他是最好最好的人了。何小萍深爱着刘峰,不是因为他有金钱或有地位或有权力,而是因为刘峰的心地淳朴善良。即使后来刘峰失去了右臂,成了一名残疾人,两人再次相遇,何小萍仍毅然决然的要跟刘峰相守在一起。我觉得这是影片中最感人的情节了,相比起现在无数信奉“宁可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在自行车上笑”的女孩,不能说谁对谁错,因为谁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那些物质女孩也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也不属于破坏公序良俗,但在每个男人的心灵最深处,对何小萍这样的女子,应该多一份尊重和敬意!

  影片的最后,萧穗子提到刘峰和何小萍,感叹说——“他们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哎,这句话是全片最重要的台词,直接呼应了影片的名字。同时,我还觉得这也是全片中最锥人心痛的一句台词。刘峰和何小萍老了,萧穗子也老了,全文工团的人都老了,世界每个人都在慢慢老去,没有谁能阻挡自己芳华的逝去。对于我们普罗大众而言,意义可能在于启发我们轻装上阵、顺从自己的内心,而不是蹉跎岁月,后悔终生,毕竟青春易老,芳逝!

  对于冯小刚导演和编剧严歌苓老师来说,他们都已过耳顺之年,但他们的这部艺术作品,将永世长存。一百年后的人们可能不会再看冯导的《甲方乙方》、《非诚勿扰》,但人们肯定还会看他的《一九四二》,看这部堪称杰出甚至伟大的《芳华》。

芳华观后感9

  走出电影的特设情节和氛围,我仍旧泪眼迷离,情绪久久不能*复。

  细细品味电影的四个小故事,心疼少年们的遭遇,感动学高德馨的教师,领略教育的真谛。没有经历过生死的少年,走不出亲人离世的阴霾,但有折翼的天使——教师带他们飞出阴霾,勇敢的飞向太阳。

  序幕拉开,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破了本来的安宁。一夜间,一切都毁了。泥石流不仅仅卷走了少年们亲人的生命,同时也带走了少年对世界的憧憬。他们眼里无泪,也无光,只剩下忧郁和无尽的悲伤。他们坐上校车,却不知开往何方……

  人间沧桑,大爱无疆。国家关怀灾区的孩子,为他们重建了一所学校——博飞中学,那里成了这些流离失所,失去亲人的孩子们的“新家”。在那里,以爱育爱的教师们,给这些身处阴霾的少年伸出了援助之手,带他们脱离苦海,成为他们最亲最爱的人。也许是这些少年经历了灾难,让他们更有决心,更勇敢。他们努力学习,大学毕业后,他们选择回报社会。在文县泥石流灾害中,他们冲锋陷阵,争取救助更多的人。

  电影最动人心弦的是“赈灾救人,教育救心”的主题,天使般的教师手持爱的钥匙,打开了四个孩子沉重的心灵枷锁。第一个少年多吉,他不能释怀妹妹和父母的离世,把自我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那里仅有黑暗和无望……他不愿与别人交流,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以至于他选择在浴室里自杀。周教师和江教师为解开他的心结带他回到家乡,让他自我释怀,代替父母和妹妹继续好好的活着。第二个少年井晓晓,她因为没能抓住妈妈的手,自责不已,认为是她害死了最爱她的妈妈。由于家庭原因,她的爸爸没有给她足够的关心而更多的是责骂,让她内心充满恐惧。周教师为解开她的心结,让她的爸爸给于井晓晓更多关心。最终,井晓晓与父亲相拥,彼此都解开了心结。第三个少年苗郎,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地,自我与爷爷相依为命,他不能理解爷爷的离世,当看到爷爷的搅团车被砸毁时,他觉得爷爷真的已经不在了。当同学们和教师为他还原了爷爷的搅团车,他最终放下了心中的执念,真正的应对爷爷去世的事实。第四个少年云草,灾难给她的心里敷上了冰霜,她身体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她却站不起来,自我封闭。为了让她重新站起来,周教师费尽心思。最终,在自我搭档的鼓舞和引领下,她从轮椅上站起来了。四个少年,在他们最害怕,最无助的时候,两个手持爱的火炬的教师,点燃了他们内心期望的火苗。让他们能勇敢的应对生活,应对现实,应对未来。

  “人生并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有逆风,也有急转”、“低着头只能看到脚面,抬起头能够看到广阔的天空”这是《芬芳》中的金句,也是主题,它道出了教育与生存的实质。教师们“大爱”的教育方式令人感动。师德、师魂、师表,跃然荧屏,也深入人心。

  电影《芬芳》每一个情节都扣人心弦,结尾江教师对着空旷的山呼喊,既是对逝者在天之灵的告慰,也是对同事周教师失踪的寻找。

  影片告诉我们,应对苦难和挫折,我们必须学会坚强和勇敢。爱在,花儿就会开放,芬芳就会永续。而爱的传播,离不开人民教师。教师是不仅仅要讲授知识,更要传递爱。唯愿电影《芬芳》能启迪每个教育有误的父母能重视孩子的教育;愿每个人名教师在教授知识的同时能传播爱;愿身处灾难中的孩子们,能不惧挫折,勇敢应对生活!

芳华观后感10

  白露,霜寒,冬至,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都不由得感叹:年末了。

  又到此时,我不想说又是年末,只想说:时光芳华,我们不老。

  冯小刚的《芳华》上映派生出很多文字,其中或多或少都感慨那一代人的青春芳华,或自己的岁月芳华,但无不强调易逝。妇孺皆知: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其实,时间也一样,没有两天完全相同的时光,夕阳唤醒了星星,星星照亮了晨曦,晨曦通透了露珠,露珠耀眼了太阳……一个事物的隐退总演绎出另一种事物,万事万物就这样生生不息,周而复始。我们能说昨天的日子和今天的日子是完全相同吗?

  “冬天都过去了,春天还远吗?”是的,四季更替是自然规律,时光流逝也不可抗拒,它的“逝”让我们得到生命的诠释,让我们懂得过日子的过程,让我们获得生活的馈赠……这些“得”是时光的“逝”的淬炼和升华,它是崭新的,芳香的,青春的,也是原汁原味的。时光里浸润了我们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崭新和芳香,它纯粹、酣畅、浓烈、香醇!

  每一个日子,每一个年华在我们的生命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不可复制,不可雷同,站在岁末展望新年,走进新年耕耘岁月,我们用我们的芳华书写岁月的芳华,岁月用它的`芳华充实我们的芳华,我们和岁月一起度过年年岁岁的三百六十五天,怒放生命,盛开芳华,时光不老,我们不老!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7)

——读后感10篇

读后感1

  花了两天的时间读这本书,感觉莫名有些凄凉。所有的孩子都在成长的道路上艰辛跋涉,体味与承担着本不属于他们年龄的伤感与付出。没有谁能得到回报,恶浊的世界就像白雪覆盖下的肮脏,践踏着纯洁的本性,慢慢露出鲜为人知的巴痕,将这片洁白的世界一点点吞噬。

  还好,张漾就这样从恶俗的玩弄中走进了自己本纯的灵魂中来了,但愿世界多几个这样的男孩子……呵呵。

  可吧啦呢?这个孤身一人奋力反抗的女孩子却终究走进另一个世界中去了……她为爱而甘愿付出一切,伤害自己在所不惜。她就这样用一个人燃烧放出的光和热霎时照亮了所有人心灵深处的伤痛……忘不了她绿色的眼影下的那双清澈美丽却忧伤的眼睛——deepforest。美丽、刚烈,所有让人欣赏的特质都赋予了她了……

  小耳朵--这个可爱而固执的女孩子,延续着吧啦的灵魂真实的活着,她记忆中的他是那个背着洗的发白的帅的无可救药的许弋,17岁的感情悄悄上路……她没有停,也不会停。更不会去争取,所谓宿命,应该就是如此自伤吧!而碰到张漾时,她明白了:自己的左耳虽然听不清世界的声音,但却听的到他的爱的表白。这印证了那句话:“甜言蜜语对着左耳说……”这才是她的爱情,是上苍给她的最好的归宿!

  总是想着吧啦站在酒吧那个窄窄的木头舞台上唱歌的样子,她空旷的毫无所谓的歌声,遗世独立的眼神。

  一盏灯还亮着,但一首歌已经唱完了,一场戏还没有散场,一份爱已经走到了尽头……

读后感2

  我真算得上三生有幸,学了《管道》这篇文章,从中最令我感动柏波罗反复提醒的话:“明天梦想的建造在的牺牲上面的。”

  从没日没夜的工作到别人无止无休的嘲笑,他说,他,放弃管道就等于放弃梦想;建造了管道就得牺牲生命的光阴,精力和辛劳。柏波罗了管道,从那以后他便开始了管道工程……我想柏波罗是的梦想,才会去拼搏的。林清弦也有过的梦想,她为着的梦想而奋斗80岁了,还演讲几十万的文稿,我想这她的原因……

  “短期的痛苦等于长期的回报”这柏波罗对的提醒。他每天都在挖,每次挖一点,但他仍然……七年后管道完工了!柏波罗的努力白废,他了!“正如奥运健儿刘翔,长期的训练使他放弃,终于在人生的次比赛中一鸣惊人,走向世界!”当柏波罗睡觉、玩耍、吃饭的,水哗哗的流入,我想这水,他七年的汗血;又是他七年岁月光阴;他所付出的……然而他并富有而忘记朋友布鲁诺,忘记有一段纯真有友谊……见面后,他老朋友希望更上一层楼的目的,并且邀请他参加的工程,以前对柏波罗的嘲笑,布鲁诺伸出双手的与老朋友拥抱在一起。

  《管道》这篇文章我的启发。

读后感3

  秋天的清晨,枫叶沙沙响,我抬头望着宁静而高运的蓝天,想起那位祥和的奶奶。

  《草房子》,我刚拿到这本书时,不禁迷在了封面,暖暖的色调拼起一座座房子,这些房子与众不同,是用茅草搭的,华贵而端庄。

  故事中,秦大奶奶让我倍感震惊,她是如何从一个固执的奶奶变成令人落泪的好奶奶的?她为了救学校的南瓜凭献出了生命,这是多么伟大而又令人震惊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对秦大奶奶肃然起敬,想想自己因为点小事就斤斤计较,一点儿也不乐于助人。妈妈要我帮下她,可我因为要看动画片就和妈妈吵了一架,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啊!

  如果我是秦大奶奶,我绝对会坐视不管的,任由那南瓜掉入水中。我十分后悔,那个总爱和学校作对的老太婆婆都会为这点事做洲献出生命啊!我是我妈的孩子,我都不帮,还会有谁帮呢?

  想到远儿,我不再思考了,长舒一口气,我再己在心中定下了目标,那就是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读后感4

  我学了一篇叫尊严的课文这一课讲的是哈默年轻的时候,以自己的言行维护了个人的尊严,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的故事。

  沃尔逊小镇来了一群逃难的人,他们连一句感谢的话没顾得上说狼吞虎咽的吃饭,只有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就是石油大王哈默哈莫非要干完活在吃饭杰克逊大叔让他帮忙捶背,得到杰克逊大叔的赞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尊严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读后感5

  寒假时,我读了一个名字叫《一百条裙子》的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写的,讲的是一个充满友情的故事。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文静女孩,她的家庭条件十分贫困,她每天穿着洗得要发白的旧裙子,到处受同学的嘲笑,甚至还捉弄她,可她一直忍受着。有一天,她说给同学们一件事,这件事:旺达说自己的衣柜里有各式各样绚丽多彩的一百条裙子。女孩子们都笑了,男孩们笑得更厉害,最不相信的是玛蒂埃和佩琪。最后,旺达终于受不了这种没有友谊的集体,她和她的家人搬到了大城市,离开了十三班,把那一百条裙子留给了同学们,大家目瞪口呆,特别是玛蒂埃和佩琪。玛蒂埃和佩琪代表全班给旺达写了一封道歉信,当同学们听完旺达的回信感觉到旺达是多么善良……

  读完这本书,我很是感动,旺达转学,同学们后悔无及也不行。

  我很幸运我所在的班级很团结,没有像玛丽埃和佩琪那样爱嘲笑别人的同学。如果我们班有一位同学走路一瘸一拐,我和同学们会关心他,不会嘲笑他。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生活。让我们都做一朵爱的云彩吧。

读后感6

  最近一篇《我叫山果》的文章,经过秦皇岛市委*孟祥伟的转发推荐之后,火了。这是一篇好文章。讲述的是一个穷苦的山里娃,家里收成很多核桃,但是由于交通闭塞,汽车无法进山,只能由十四岁的她出门贩卖。卖核桃需要走一天一夜的山路赶火车。作者就在火车上遇见了山果,得知山果的妈妈病了,车厢里的农民有人送她衣服,有人买她的核桃,有人给她钱的,来帮助她。文章不长,但动人,引发了我一些思考。?

  在这篇文章里我看到了“善良”,这是人性的光辉。有句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或许有刁民,但在这里我也看到了同车厢里虽贫穷但善良的农民。正如有人说的,“在与世隔绝的大山里,生活着很多善良的人们,他们虽然贫穷得让人心颤,但也善良得叫人落泪。”或许“同类”群体——同样贫穷的人们对彼此生活的不易更能感同身受。?

  我还看到了“贫穷”,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正视的是我们不仅有北上广的繁华开放,我们还有大山区的贫穷闭塞,这是*的现状。一直以来我们从大山里运出一车车的矿产木材,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满,留给山区的依然是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是时候该反哺大山了。精准扶贫,山区是首要。?

  当然我也看到了“故事”,在这个人人都是传播者,个个都是媒体人的时代,我们应该讲什么故事?怎么讲故事?我们需要的是吸引眼球?是歌功颂德?还是别的什么?在这片土地上有进步,也有落后,有正能量,也有负能量,有光明,当然也有黑暗。新闻报道还是文学创作都不能只见一片和谐或只一味充满矛盾纠纷,应该让它完整真实的呈现出来。

读后感7

  今天老师叫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于是随手拿起了一本《读者》来看,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那片故事叫做“84名乘客的生死表决”。这片故事,内容虽然不算多,但却是给了我很大的感触。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1990年5月26日的一个早上,一辆飞机在空中飞了十三分钟后挡风玻璃猛地炸开了,挡风玻璃一碎,机长被强大的风流给卷了出去,要不是空姐抓住了他的脚,他才没有被风卷出去,还与空援中心失去了联系,飞机上乱成一团,飞机开始迅速下降,假如想要有生存下来的希望,就要丢下机长,堵住窗口,才能生存,在飞机上的规定,机长要牺牲一切来帮助乘客,那么机长的生命完全取决于乘客的.一句话,当空姐问乘客,丢不丢下机长,大家都渐渐地举起了手,看此情形,空姐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不哭出来,可后来奇迹发生了,大家都慢慢把手放下来,最后没有人举手,后来飞机成功地降落了,机长也得救了,这个举动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别人。

  我的感受是我们不要轻易放弃别人的生命,有的时候,拯救别人也是拯救自己,所以我们要给别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机会。

读后感8

  最近,我疯狂的迷恋上了一本书,刚买来时我曾用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它读完,后来又反复读了四五遍,它精彩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形象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这本书就是《一百条裙子》。

  书中,有一个常常被其他同学嘲笑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旺达 佩特罗斯基。她的同学们都认为这个名字很奇怪,可是我不并不这样认为。你呢?你怎么认为?

  我猜你也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在这个故事中,旺达是女主角,她以一个安静的角色出现在故事中。当她说到自己家里有一百条裙子时,随之而来的却是许许多多的嘲笑声。因为大家都不相信她,还以此为题来捉弄她。最后,旺达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嘲讽与羞辱,愤愤地转了学,离开了十三班,却永远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的故事.......

  阅读这本书,我感到非常的伤心、难过。旺达是多么的孤独呀!女孩们都欺负她,可她只能默默的忍受着。我真想对着那群女孩们说:“住嘴吧,她只是个和你一样的小女孩,要是这样嘲笑你,你会怎么样呢?”旺达虽然住在乡下,鞋子上站满了泥土,天天穿着一条旧裙子,可她并不迟钝,她也需要尊重和友爱,她也有美好的愿望,要不她怎么能画出如此精美的一百条裙子呢?

  旺达!你是多么的勤劳、善良、朴实、美丽呀!当佩琪和玛蒂埃拿到你的两条“裙子”的时候,她们的心里会是多么的自责和后悔呀!

  《一百条裙子》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友爱相处,不能因为别人丑陋、贫穷、弱小、迟钝等缺点就去嘲笑、歧视别人,那样做不但伤害别人,最终会伤害自己。

读后感9

  每个人每天只有24 小时,1440 分钟,86400 秒!这数据对谁都一样的,那为什么每个人创造的财富都不一样呢?为什么比尔盖茨每分钟创造的价值都比自己高?成功人士他们只是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超越别人的原因吗?看完《时间管理》一书后我觉得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将所有时间都用来做最有价值的事!

  时间管理是在有目标的人身上才能体现出其成效的,因为它约束了你的计划行程,确保你的每一秒都在做你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事情!明确的人生目标会使你的精力全部集中到最重要的任务上,所以你的人生目标将直接影响到你对时间的把握!

  书中介绍了几个很有用的时间分配管理方法,并不断的强烈拒绝做与人生目标不相干的事情!如何能统筹得更好,主要体现在一张日程计划表里,它锁定了一天中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情!同时自身必须有处理事情轻重缓急的评估意识,使用核查目标、分类处理、授权等方法改进时间的分配,并努力克服一些拖延、拖拉习惯,巧妙的处理浪费时间的电话、闲聊、约会、会议等,使自己有更充足的时间做更有价值的事情,让单位时间创造价值的最大化!

  这本书里有这样一则小故事:传说在五台山的悬崖峭壁上生长着一种与众不同的鸟:它长着四只脚,两只光秃秃的翅膀,但不会像一般的鸟一样飞行,人们都叫他“寒号鸟”。在一个草长莺飞的春天,草碧绿树的夏天,稻香满空的秋天,寒号鸟都整日东游西荡,还一个尽地向其他鸟儿骄傲的展示它那绚丽多彩的羽毛。随着隆冬将至,其他的鸟都忙开了:它们有的开始结伴飞到南方,准备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留下来的,就整天忙着积聚食物,衔草筑巢。唯独寒号鸟浑然不把如何过冬当回事,转眼间,冬天来临,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其他鸟儿都换上了羽绒新装,而且待在温暖的巢里。这时的寒号鸟,身上的漂亮羽毛都掉光了。夜间它躲在石缝里冷得直打哆嗦,它不停的叫着:“冻死我了!冻死我了!……明天就垒窝!冻死我了!明天就垒窝!等到天亮了太阳出来了,温暖的阳光一照,寒号鸟忘记了夜晚的寒冷,于是它不停的唱:“得过且过!得过且过!太阳下暖和!太阳下暖和!”就这样寒号鸟过一天是一天,一直没给自己造个窝,最后冻死在岩石缝隙里了。”明天明天,还有明天,寒号鸟就是这样安慰自己。却不知道这个明天足以把它带入坟墓,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今日的事今日毕。

  其实时间分配管理并不复杂,很多人在小时候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理想,直到现在众多人已经现实化,每天只为眼前事所纠结,并且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得过且过,以至于时间匆匆而过,我们生活在一个与时间赛跑的时代,必须懂得惜时,毕竟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正如 郭沫若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

读后感10

  意林这本书有很多故事都让人感觉到一阵阵心灵上共鸣,让人淋漓尽致体会到了亲情、爱情、友情……读了以后,有时让人伤心,有时让人开心,又是令人激动,有时又叫人感动。意林,让我情感更加丰富;意林,教会了我很多很多做任何做事道理。

  意林中一个故事,让我牢牢记住,也令我感触很深,故事名字叫《幸运野狗》。讲是一只野狗在流浪,过着饥一餐饱一顿生活时候,无意中闯入了一个饭店里。饭店老板心肠好便给了野狗一些客人剩饭(但也不差与山珍海味)。野狗便觉得自己很幸福,从此,便过上了幸福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当野狗再从外面回来时候,一切都变了样,饭店搬走了,这地方成了建材商店与一块块、一摞摞不能吃、不能喝地板砖与大理石,野狗便望着这些发呆,从此便呆在了建材门口商店门口,幻想着这里再次变回饭店,成为它有吃有喝地方。

  一天天过去了,饭店再没有迁回,野狗也饿得不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总想不劳而获,最后结果只能是失去自己。


《芳华》读后感10篇(扩展8)

——芳华小学观后感

芳华小学观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但是观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芳华小学观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走出电影的特设情节和氛围,我仍旧泪眼迷离,情绪久久不能*复。

  细细品味电影的四个小故事,心疼少年们的遭遇,感动学高德馨的教师,领略教育的真谛。没有经历过生死的少年,走不出亲人离世的阴霾,但有折翼的天使——教师带他们飞出阴霾,勇敢的飞向太阳。

  序幕拉开,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破了本来的安宁。一夜间,一切都毁了。泥石流不仅仅卷走了少年们亲人的生命,同时也带走了少年对世界的憧憬。他们眼里无泪,也无光,只剩下忧郁和无尽的悲伤。他们坐上校车,却不知开往何方……

  人间沧桑,大爱无疆。国家关怀灾区的孩子,为他们重建了一所学校——博飞中学,那里成了这些流离失所,失去亲人的.孩子们的“新家”。在那里,以爱育爱的教师们,给这些身处阴霾的少年伸出了援助之手,带他们脱离苦海,成为他们最亲最爱的人。也许是这些少年经历了灾难,让他们更有决心,更勇敢。他们努力学习,大学毕业后,他们选择回报社会。在文县泥石流灾害中,他们冲锋陷阵,争取救助更多的人。

  电影最动人心弦的是“赈灾救人,教育救心”的主题,天使般的教师手持爱的钥匙,打开了四个孩子沉重的心灵枷锁。第一个少年多吉,他不能释怀妹妹和父母的离世,把自我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那里仅有黑暗和无望……他不愿与别人交流,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绝望,以至于他选择在浴室里自杀。周教师和江教师为解开他的心结带他回到家乡,让他自我释怀,代替父母和妹妹继续好好的活着。第二个少年井晓晓,她因为没能抓住妈妈的手,自责不已,认为是她害死了最爱她的妈妈。由于家庭原因,她的爸爸没有给她足够的关心而更多的是责骂,让她内心充满恐惧。周教师为解开她的心结,让她的爸爸给于井晓晓更多关心。最终,井晓晓与父亲相拥,彼此都解开了心结。第三个少年苗郎,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地,自我与爷爷相依为命,他不能理解爷爷的离世,当看到爷爷的搅团车被砸毁时,他觉得爷爷真的已经不在了。当同学们和教师为他还原了爷爷的搅团车,他最终放下了心中的执念,真正的应对爷爷去世的事实。第四个少年云草,灾难给她的心里敷上了冰霜,她身体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她却站不起来,自我封闭。为了让她重新站起来,周教师费尽心思。最终,在自我搭档的鼓舞和引领下,她从轮椅上站起来了。四个少年,在他们最害怕,最无助的时候,两个手持爱的火炬的教师,点燃了他们内心期望的火苗。让他们能勇敢的应对生活,应对现实,应对未来。

  “人生并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有逆风,也有急转”、“低着头只能看到脚面,抬起头能够看到广阔的天空”这是《芬芳》中的金句,也是主题,它道出了教育与生存的实质。教师们“大爱”的教育方式令人感动。师德、师魂、师表,跃然荧屏,也深入人心。

  电影《芬芳》每一个情节都扣人心弦,结尾江教师对着空旷的山呼喊,既是对逝者在天之灵的告慰,也是对同事周教师失踪的寻找。

  影片告诉我们,应对苦难和挫折,我们必须学会坚强和勇敢。爱在,花儿就会开放,芬芳就会永续。而爱的传播,离不开人民教师。教师是不仅仅要讲授知识,更要传递爱。唯愿电影《芬芳》能启迪每个教育有误的父母能重视孩子的教育;愿每个教师在教授知识的同时能传播爱;愿身处灾难中的孩子们,能不惧挫折,勇敢应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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